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指导意见》重点提到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保障,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推进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将更多儿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享受政策福利。此外,将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的督促指导,建立风险排查和干预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将逐步健全与本地相适应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补足增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
在优化儿童医疗服务问题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副司长沈海屏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卫健委将继续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将以贫血、肥胖、视力不良、孤独症、听力障碍等儿童健康主要问题为重点,推广适宜技术,落实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策略。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和罕见病诊疗体系,加强医疗救治服务。
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其中一项重要的医院建设。沈海屏指出,卫健委将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医疗保健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医院,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医疗保健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王田北京报道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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