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位入驻1688平台的商家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这个价格能不能保证销量和利润?这个现在难以测算,等一等再说。而据洪波透露,6月10日上线当天上午,已有300多个商家申请加入“实力卖家”。
作者:马光远 据3月3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资委正在筹划组建一家新的资产管理公司以运作和管理央企资产。这个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启动资本估计将达几十亿元,启动的资金来源于央企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务范围主要用于运作一些资产规模小、经营状况不好的小型国有企业;成立的模式基本拷贝上世纪90年代上海、深圳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把一些现成的企业“扒拉”到这个资产管理公司来,唯一不同于以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点”是,公司仅在资产层面对公司实行纯财务型运作,实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如一些企业经营不好,资产公司可以出售这家公司的股票。国资委突然抛出这么一个“中投二号”的方案,很可能是想把纳入*府预算的央企上交的一部分利润能够转到自己的手里。这个初衷,我认为可以理解,但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国有资本玩纯粹的所谓“纯财务型”的资本运作鲜有成功的先例,尴尬的中投公司就是一个教训。首先,如果这个所谓的纯“财务型”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运作几个小规模企业,其资本金则显然不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使用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本预算的资本性支出,不是随便去成立什么公司,而是必须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显然,这样的财务型公司并不能承担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的重任。其次,据我所知,国资委自2003年成立以后,一直没有停止搞资产管理公司的研究和试点,因为国资委也深深地感到,靠自己去直接管理150多家央企,难免力不从心。但原来关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设计思路应该是很明确的,就是通过搭建资本运营的平台,也就是,国资委把一部分央企通过产权的纽带授予资产管理公司运营,自己只要管好这几家平台就可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诚通控股、中房集团等一度都是资产管理公司的热门人选。我不明白,为什么放着这些现成的公司不用,不去重塑他们的业务,而要另行搭建炉灶,成立一个新公司?第三,改革开放30年,国企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明确的,也就是国有资本要尽可能地从非战略性领域退出。对于一些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中国目前的确并不缺少资产管理公司,国资委成立这么一个公司,似乎有违市场化改革方向和努力。我认为,就国企改革的未来而言,目前最主要的一是尽快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资委“出资人”的定位,尽快完成国资委从一个定位模糊、权力庞大的集出资人和监管职能于一身的机构向纯粹的“出资人”转化;二是,作为央企出资人的国资委加快央企重组和战略性退出的步伐,除了目前国家必须控股的企业之外,完成大部分央企的民营资本进入的步伐。从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看,《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得非常明确,将国资委的权力限定于选择管理者、资产处置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等纯粹的“股东”权利上,并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完全对接,从而将国有资产立法、国有资产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策、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等公共*策、公共权利和公共管理的范畴完全剥离出去。通过“减持”国资委的权力,就可以使国资委完成一次漂亮的职能转型。在国资委完成职能转型之后,作为150多家央企的真正的老板,其最大的历史使命就是对现有的央企进行重组。这样,国资委以超脱的心态,通过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平台,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利用并购重组等手段,使国有资本从大多数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其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真正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从改革的整体而言,这样的路径无疑是正确的,可以避免国企改革再次回到*企不分的最坏的“纳什均衡”中去。(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三年来,我们相互鼓舞,相互帮助,经历了各种酸甜苦辣,共同进取;